新规之航:基金管理人乘风破浪指南!

发布时间:2023-08-07 浏览人数:

8月2日下午,“新规之航:基金管理人乘风破浪指南”《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重点解读沙龙在东沙湖基金小镇成功举办,吸引了私募机构超40位从业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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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问律所律师汤雪回顾了私募基金行业监管的演变历程和监管规则体系的建立。她认为,此次公布的《条例》在法律效力层面属于“行政法规”,效力仅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其将填补私募基金在行政法规这一立法层面的空白,有助于完善私募基金监管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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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汤雪从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和创投基金等多维度对《条例》的重点内容进行系统、全面、深入的解读:在行政法规层面,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职责予以明确;新增了针对“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将主要基金财产投资于其他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亦豁免计入投资层级;明确关联交易应当参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决策程序履行;在投资范围、投资期限、合同策略等方面明确创投基金应当符合的条件。
 
同时,《条例》明确了将对私募基金的监督管理职权统一到证监会,证监会有权采取的调查措施和监管措施以及在依法进行监督和检查的程序和要求;规定了证监会可将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信息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建立健全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有关责任主体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汤雪表示,《条例》出台后,具有以下重要意义:立法补位,顶层设计,完善了私募基金行业监管的法律体系;统筹监管,监管思路同既存规定一脉相承,使得法律逻辑和体系更加清晰;升级完善了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体系。
 
提问环节,参会嘉宾就“创投基金优惠政策”、“SPV备案”、“合规风险”等问题深入交流与探讨,大家表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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